关于优化公务租车申请流程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3-03-30 08:52:19
各部门、单位:
为进一步优化公务租车流程,便于各单位公务活动用车,根据《石家庄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车辆租赁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石车改办[2023]1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工作实际,学校办公室对公务租车申请流程进行了优化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租车单位和个人必须事先填写《石家庄学院公务租赁车辆审批单》(一式三份),一事一批。
二、租车经费来源为本单位经费(科研经费除外) ,由单位负责人审批即可,不再经主管(联系)校领导审批。如需使用科研经费,须由经费主管部门审核。
各单位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,请及时反馈办公室胡老师(电话:66617023)。
办公室
2023 年 3 月 28 日